社会主义执法为民理念为什么要 突出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改善民生

社会主义执法为民理念突出强调对民生的保 障和改善,这是因为:第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 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充分尊重改善民生。前面说过,社会主 义本质上是人民的,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取 、提供保障的手段与工具,而民生的改善是广大 人民群众最主要、最直接的愿望,是人民群众日益增 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集中体现。

  因此,只有着力保障 和改善民生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改善民生。第 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主义对我国社会 发展现实的积极适应。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社会各 方面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成员间的发展差距也 明显加大,与此同时,由于市场调节的缺失以及社会 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不到位、不健全,部分群体的生存 与生活面临着诸多困难和压力。

  这就使得民生的保障 和改善越来越迫切地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主题, 自然也成为我国实践的重要现实任务改善民生。第三,着 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是正确开展社会主义实践活 动的必然要求。在成为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 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与实践的联系日益紧密 的背景和条件下,实践活动自身也成为影响或决定民生的重要因素。

  实践活动能否为人民群众的 生存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能否为人民群 众参与实践活动提供方便和便利,人民群众的各 项正当权益能否在执法工作中受到恰当的保护,人民 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否通过途径得到顺畅表达,在 坚持各主体平等对待的前提下实践能否为困难群 体的正当权益提供恰当的倾斜性保护,等等,所有这 一切,都与民生息息相关改善民生

  因此,及其工作 人员必须具有十分明确的民生意识,必须把保障和改 善民生作为工作的重要取向改善民生。唯有如此,社会主 义执法为民的理念才能真正得到体现。

通过实践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从多方面着 手改善民生。具体地说,要完善经济发展的环境,加快经 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增进社会物质财富的积累, 增加就业机会,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 要通过法律的有效实施,缩小区域间、城乡间、阶层 间、群体间的发展差距,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加大对 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扶持和社会保障,保证社 会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走全社会共同发展 和富裕的道路;要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在行政活动中 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依法保障相对人的正当权利, 积极履行法定职责;要通过法律的有效实施,保障人 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人 民群众利益的活动,增加人民群众的安全 感;要通过法律的有效实施,建立规范、顺畅的民情 民意表达和反映机制,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困难和疾 苦,把党和国家以及全社会对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关心 和体贴,落实到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之中;要通过法 律的有效实施,妥善、及时地处理和化解涉及人民群 众利益的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纠纷对人民 群众物质和精神层面的伤害,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安 宁的生活氛围。

进一步看,与民生的关系,事实上是20世 纪以来人类发展所面临的一个共同主题改善民生。20世纪 以来,随着各国国家经济职能的扩大,国家对于社会 经济生活的规划和调控能力的普遍增强,社会成员的 基本权利方面也从自由权本位向权本位发展。因 此,立法与国家成为了各国具有一定普遍性 的观念,所谓“观”也由此而出现。

  当 代强调通过执法为民保障和改善民生,也可以说 是从自身的条件和情况出发,顺应了人类发 展的这一趋势和特点,不仅如此,执法为民理念对民 生的保障和改善,较之“观”所涉及的民生 范畴更为广泛,因而更能彰显社会主义在此方面 的优势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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